各设区市教育局,杨凌示范区教育局,韩城市教育局,神木市、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:
为进一步健全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激励机制,充分调动各地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根据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省级督查激励工作的有关要求,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市、县(区)督查激励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激励对象
激励对象为设区市(含杨凌示范区)、县(区、市)。原则上激励不超过3个市、10个县(区、市)。
二、激励措施
对获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市、县(区),在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时予以倾斜;在中职“双优计划”、产教融合型学校、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优先支持。
三、申报要求
各市、县(区)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开展本地区自评工作,申报材料应经市级人民政府同意,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送。每市限报1个市级激励对象、1个县(区、市)级激励对象。
四、材料报送
1.《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市、县(区)自评表》(附件1)的电子版及PDF扫描件。
2.《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市、县(区)申报表》(附件2)的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件。
3. 佐证材料(文件、数据等)及目录清单的电子版。
4. 申报材料涉及数据以各级统计机构的公开数据为准。
5. 以上材料请同时准备纸质版文档一式五份,于2022年4月15日(星期五)前报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。
联系人:贺林飞
电话:029-88668807
电子信箱:sxzcjc@163.com
附件:
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
2022年4月8日